省妇联扶贫点驻村干部获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29.05.2015  12:25

  近日,保亭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向全县印发了《关于确认隋耀达同志见义勇为的决定》(保综治委〔2015〕7号),确认省妇联驻保亭县加茂镇界水村扶贫点干部隋耀达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以隋耀达同志为榜样,发扬敢于同各种灾害做斗争的大无畏精神,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民主文明美丽保亭做出贡献。同时,向隋耀达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2万元人民币。隋耀达同志又将全部奖金转赠给界水村委会用于建设乡村路灯。

  2014年12月26日,隋耀达同志在扶贫点驻村期间,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在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他面对熊熊燃烧随时都可能爆炸的汽车,敢于挺身而出,排除险情,积极组织营救受伤人员,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高度赞扬。

  另讯,5月25日傍晚,隋耀达同志在接受保亭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后回扶贫驻点村的路上,先后救助了2名因故摔倒昏迷不醒的黎族群众,分别将他们安全护送回家。(省妇联组织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