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动态第008期(总第214期)

19.05.2016  09:05

扶贫工作动态

  第008期(总第214期)

    脱贫攻坚专刊(第1期)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6年04月29日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确定我省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即实行“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扶贫战略行动,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市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20年,脱贫农户的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脱贫成效进一步稳固,摘帽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意见》提出,实施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劳务输出、教育与文化建设、卫生健康、科技人才引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和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等十项精准扶贫工程,确保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同时,加大对农垦贫困农场和贫困职工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职工通过发展种养业等,加快脱贫致富。

意见》指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各类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开发,聚焦脱贫攻坚。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开发。支持贫困市县在《海南省总体规划》框架下确定年度用地用林用海需求,在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合、林地开发、用海养殖等计划时,向贫困地区倾斜。

意见》要求,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完善检查评价机制,确保各单位落实扶贫责任。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出台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落实不力的市县和部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力者,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全面宣传我省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生动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供稿)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调整充实

定点扶贫单位和帮扶力量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7号)精神,近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决定调整充实定点扶贫单位和帮扶力量。

这次调整充实定点扶贫单位主要是根据各市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状况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任务等情况,对帮扶单位及帮扶对象进行重新调整,做到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对扶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方开展帮扶工作。调整后,参与定点扶贫的单位330个,新增113个,帮扶全省323个贫困村。由省、市(县)直属机关单位选派人员任“第一书记”的行政村原则上为选派人员单位的定点扶贫村。海口、三亚、琼海3市和洋浦开发区主要负责本地区的扶贫攻坚任务,不再从省级机关单位派入力量进行帮扶。《通知》还就落实定点帮扶任务,明确帮扶要求,健全牵头联系工作机制等提出具体要求。

(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供稿)

 

 

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近日,我省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担当,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出席会议并讲话。马勇霞指出,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为这一历史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马勇霞要求,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要拓宽监督渠道、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遏制腐败增量、精准靶向打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凝聚各方力量、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她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以“三严三实”的作风,做到同向发力、同时推进,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省扶贫办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何西庆到儋州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近日,副省长何西庆到儋州市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与市镇村干部和贫困群众面对面交流,共商有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之策。

何西庆在详细询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统计等情况后强调,要严格把好建档立卡关,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走访贫困户时,了解到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政策给予贫困户在读子女生活补贴时,何西庆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

在光村“种桑养蚕”试点项目示范基地,何西庆指出,产业扶贫是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拓宽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的关键。市委市政府要选准、选好项目,对成长性好、吸纳就业多、增收作用大的合作社和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带动贫困户积极参与发展高效益种养业,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让贫困户在家门口就能实现致富梦想。

何西庆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重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发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要为贫困户量身定制脱贫规划和项目清单,实现资金、项目、技术精准对接,确保儋州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 儋州市扶贫办 孔德鸣)

 

 

临高: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早、行动快

 

临高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举全县之力,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在东英、博厚、多文、和舍等乡镇计划种植长寿五粮15500亩、红心柚子15000亩、地瓜和芋头26000亩、种桑养蚕11000亩、扶提大蒜5000亩、空心菜和水芹1000亩、菠萝6980亩,花卉苗木10000亩,打造品牌农业。

借助“高铁”带来的机遇,打造和舍水晶湖生态旅游片区、博厚爱琴海休闲度假区、临高角旅游度假区、王佐故居等景点景区,开发“农业观光”、“文化体验”、“传统教育”、“特色餐饮”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带动周边贫困户增收脱贫。

推进多文镇“互联网+扶贫”建设,带动临城、博厚、波莲等地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户有计算机,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

有针对性的开展旅游餐饮、家政服务、母婴护理、烹饪技术、家电维修、房屋建筑等技能培训,争取每个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通过培训转移就业。

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不同阶段的教育补贴,其中学前教育每人每月补助75元,大学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建设10个科技扶贫示范村、100个科技扶贫示范户。每年选派科技人员对贫困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次以上。

硬化村道、生产路300公里以上,加固改造危桥7座。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将供水管网延伸到贫困农村。提高贫困地区光缆覆盖和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将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831户3076人纳入低保。对因病、因灾致贫的贫困户实现救助全覆盖。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贫困家庭,及时提供应急救助;对突发性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

(临高县扶贫办供稿)

 

   

东方:“四增加”助推精准扶贫

 

一是增加扶贫资金。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500万元(不含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比上年增加1700万元。其中三分之一加强水利设施、生产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三分之二用于产业扶贫开发,形成贫困户稳定增收来源。安排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650万元,力争带动小额贷款4亿元,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实施教育扶贫,所有贫困户子女4年级以上的学生均可到两所思源学校就学享受优质教育,考上大中专的每年补助3500元直到完成学业。二是增加减贫人口数量。计划减贫人口11034人,减贫人口数量比上年增长93.27%。扩大减贫人口范围,从原来只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覆盖至全市所有乡镇。三是增加贫困村整村推进数。安排贫困村整村推进8个,比去年增加4个。四是增加“一对一”定点帮扶单位。“一对一”定点帮扶单位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30个,达171个。同时,从市直机关各单位共抽调了120名干部,组成11支扶贫驻村工作队,驻村一年,帮助贫困户找准“穷根”,制定帮扶措施,让扶贫更加精准。

(东方市委办供稿)

 

 

 

一中院:压实脱贫攻坚“第一书记”责任

 

近日,海南一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我省扶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谋划“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力争到2018年实现帮扶村贫困人员如期脱贫。一是向“第一书记”压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何时干。二是配合当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仔细摸清贫困底细,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做好精准扶贫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四是加强对“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增派一名干部到村协助工作,确保对贫困人口的帮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报: 国务院扶贫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送: 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发: 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县扶贫办、有关乡镇、驻村工作队

责任编辑:吴晓笙  Tel:65229202  E-mail:[email protected]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