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回应"执法车无视超载车":高速路无法拦车
在海南海(口)屯(昌)高速公路永发入口处,澄迈县公路部门在醒目位置竖立了一块“严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严禁运沙车辆带水上路”的牌子,但受利益驱使,很多运沙车司机对此视而不见,开着明显超载且不断滴水的运沙车横行在海屯高速公路上。然而更为奇怪的是,本应负有对此现象予以制止、查处职能的路政执法人员也视而不见,任凭这些运沙车在自己眼皮底下招摇过市(详见人民网海南视窗11月13日报道《超载运沙车横行海屯高速 路政执法车视若无睹》)。
11月17日,海南省公路部门联系人民网记者,就前述报道作出回应称,当天路政执法车上的工作人员曾对超载运沙车喊话,但运沙车未配合。此外,根据有关规定,路政执法人员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正在行驶的车辆。
路政执法人员曾向超载车喊话
据海南省公路部门介绍,11月12日上午10点52分左右,路政稽查一大队海屯高速路政巡查队路政执法人员接到屯昌交警中队的通知,称在海屯高速K57+000处发生交通事故,于是海屯高速公路巡查队派王城刚、刘为孔(司机)两名路政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核定路产损坏情况,并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完毕后,于下午13点10分左右返程回海口。
在途经东山至永兴路段发现2辆运沙车后,车上路政工作人员王城刚使用车载喇叭对2辆运沙车进行喊话,要求2辆运沙车驶离高速公路,行驶到前方永兴互通立交下接受检测,但2辆运沙车司机并未采取减速和避让措施配合执法,反而平行行驶阻止路政执法车辆超车。
由于当时下雨,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较降、行车视线不良,高速公路路面湿滑、车辆制动距离增大,出于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考虑,以及2名路政工作人员见通过车载喇叭喊话后2辆运沙车并未有配合检查之意,反而平行驾驶,路政车并未刻意超车扬长而去而是伺机超车后提前行驶到永兴互通立交下等候2辆运沙车。
2名执法人员等候约7分钟。未见2辆运沙车接受路政工作人员引导下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接受检查。于是再次驾驶路政执法车辆上海屯高速公路寻找2辆运沙车,同时王城刚及时电话向海屯高速公路路政队长胡诗波汇报称,超限运输车辆可能已经海屯高速公路向海口绕城高速公路行驶,胡诗波立即将有关情况通过对讲机告知在海口绕城高速公路周边进行治理超限运输的同事。
高速公路上无法拦截超载车辆
海南省公路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当时由于时值下班时间,王城刚、刘为孔2名工作人员在处理路产赔偿事故后返回办公地点途中,当天已在野外工作了3个多小时,且因处理事故路产损坏案件直至中午13点20分还未用午餐,加上最近海南省公路局组织“冬季治超行动”来的连续的治超工作(王城刚、刘为孔在11月11日晚19点30分至11月12日凌晨5点配合省局路政科工作人员唐有雄、蒋志刚在海口周边治超),两名工作人员已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且在处理路产损坏后,发现涉嫌超限运输车辆仍实施引导、已电话向胡诗波队长汇报有关情况。
海口公路局的路政工作人员在接到胡诗波对讲机通知后,于当天14点35分左右在美兰机场查处到一辆车牌号为琼B15516的超限运输车辆,该车辆超限运输率为42%。
这位负责人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开展流动检测。”根据以上规定,路政执法人员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正在行驶的车辆。
治理超载超限需多部门联动
海南省公路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公路局一直来对治超工作高度重视,长期开展治超工作,近期还组织开展了公路路政和交警总队的“冬季联合治超行动”,且针对海口、澄迈运沙车超限运输严重的问题,已先后致函海口市、澄迈县人民政府,请求两地政府在治超工作中切实履行以政府为主导的治超作用,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区域内的联合治超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目前,海口市和澄迈县区域内的超限运输的势头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非法超限运输河沙车辆有所减少。今后在适当时机,该局将邀请新闻媒体一同参与该局路政治超现场执法工作,并就该局治超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记者 李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