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城管执法新招 拍照取证别抵赖不扣物品开罚单
原标题:拍照取证别抵赖不扣物品开罚单
海口美兰外出考察学新招“铁碗手段”治“门前三包”不缴罚款申请法院执行
执法人员正在下达文书
连日来,海口美兰区多条主次干道的不少临街单位责任人都看到,城管执法人员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当事人采取暂扣物品、割除乱吊挂等措施,而是拿着照相机拍照取证,在违章行为被查实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外出考察学到新招
“这是我们外出考察学习时受到的重要启发。”美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韩椿畴介绍,7月初,美兰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福建考察城市管理工作。在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该街道城管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他们对“门前三包”的整治工作和整治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收集违章证据后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如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则由法院强制执行。
韩椿畴告诉记者,此前美兰区很少采取直接下达文书进行行政处罚的整治方式,“例如对出店经营,我们一般是先暂扣其物品,待当事人来城管大队取回物品时再进行处罚。”但这种整治模式耗时耗力:暂扣的物品需要用执法车运回城管大队仓库,而执法车容量有限、数量有限,对那些出店经营扎堆的道路,往往是多辆执法车都装满了被暂扣的物品,而整治任务还没全部完成;暂扣物品时往往遭到当事人的阻挠,甚至可能发生暴力抗法,因此需要多名城管队员共同在场。
改变方式效率提高
考察结束回到海口后,韩椿畴立即责成该区城管案件室研究处罚不落实“门前三包”行为的相关执法程序,并制作专门的执法文书。
8月6日上午,记者在案件室见到了《证人调查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据了解,这些文书都是为“门前三包”“量身打造”的。例如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就列明了不落实“门前三包”的7种类型,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在相应区域打钩并填写处罚金额即可,避免了以往每次进行处罚都要重新制作法律文书这么一种“费时费力费脑”情况的出现。案件室还制作了一份《执法程序流程》分发给执法队员,以规范、统一相关执法程序。
案件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那些‘难管街’,以前我们往往需要出动‘大部队’才能进行有效整治。现在,只需两名持有执法证的城管队员到现场就能管理了,改变了以往城市管理执法难的局面,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如果违章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