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维护(0Q655625 )
项目单位: 海南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主管部门: 文体厅
评价时间: 2014 年 1月 1日至 2014年12 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15、5、29
附件3-2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OQ65625-信息系统维护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绩效目标 | 绩效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产出指标 | 系统安全 维护率 | 100% | 100% | ≥95% | ≥90% | <90% |
系统维护 响应时间 | <30min | <30min | <60min | <90min | >90min | |
系统、硬件故障排除时限 | <3h | <3h | <16h | <24h | >24h | |
系统升级 优化率 | 95% | ≥95% | ≥90% | ≥85% | <85% | |
成效指标 | 总队OA办公系统运行正常天数 | 360天 | >360天 | >355天≤360天 | >350天 ≤355天 | ≤350天 |
“海南文化执法”网站运行正常天数 | 360天 | >360天 | >355天≤360天 | >350天 ≤355天 | ≤350天 | |
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行正常天数 | 360天 | >360天 | >355天≤360天 | >350天 ≤355天 | ≤350天 |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100% | 80%-89% | 60%-79% | 59%以下 | |
效率指标 | 提高办公效能降低成本 | 37% | 35-40% | 30-35% | 25-30% | 20-25% |
注: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如有调整的,需在报告中加以说明。新增(包括需调整)目标的项目可参照2014年预算编制中我厅已审核同类型项目目标重新设置或调整填报。
附件3-3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主管部门 | 文体厅 | ||||||||||||||||
项目负责人 | 冯勇 | 联系电话 | 65345673 | ||||||||||||||||
地址 | 海口市白龙南42号万福大厦3楼 | 邮编 | 570203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6.5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3.8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10.78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16.5 | 省财政 | 13.8 | 10.78 | |||||||||||||||
市县财政 | 市县财政 | ||||||||||||||||||
其他 | 其他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6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8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6 | |||||||||||||||
社会效益 | 8 | 7 | |||||||||||||||||
环境效益 | 8 | 7 | |||||||||||||||||
可持续影响 | 8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1 | |||||||||||||||
评价等次 | |||||||||||||||||||
三、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项目评分 | 签 字 | |||||||||||||||
冯勇 | 总队长 | 总队 | 92 | ||||||||||||||||
罗颂棠 | 副总队长 | 总队 | 91 | ||||||||||||||||
王卫宁 | 办公室主任 | 总队 | 91 | ||||||||||||||||
赵武 | 二大队负责人 | 总队 | 90 |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15年 5 月 29 日 |
海南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13年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我总队坚持把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工作中重要内容之一,专门召集会议,研究确定了我总队2014年科信息系统维护经费绩效评价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经费绩效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一)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是参公的事业单位,目前编制24人,负责全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文物市场执法及“扫黄打非”指导、监督和行政执法,项目经费2014年申报数为19.7万元,审核下达为17万元。
(二)项目性质、用途和内容及涉及的范围。
“信息系统维护”经费用途范围包括海南省行政执法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等信息网络硬件系统、软件运行及其终端设备和机关办公电子设备要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对各网络系统的安全的防护升级,办公平台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等。我总队2014年信息系统维护经费批复为17万元,至2014年底,已支出数为执法办案10.78万元,该项经费完成63%。
(三)跨年度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是当年度内完成,没有跨年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2014年执法办案费于3月到位。
(二)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网络视频监控0.38万元、海南执法网站域名0.15万元、空间租用费用0.60万元,地理信息系统2.0万元,办公系统平台维护费2.59万元,网络运维费用0.535万元及终端设备运维费用4.525万元。
(三)在办案经费管理方面,我总队于每年年初都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案经费、进行预算,并如实上报,对于批复到位的经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进行统一管理核算。为了保障经费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对经费专门列项,并基本上形成了以制度“管钱”的长效机制,为信息系统维护经费的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该项目没有招投标、调整、验收。
(二)办案经费使用流程及监督检查情况:对信息系统维护经费,综合考虑日常网络办公运维费用,按年度计划预算,按季度分配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帐,确保了信息系统维护经费支出的合规、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从总体情况上看,2014年我总队合理安排好每项办案经费的使用,既有效发挥信息系统维护的使用效益,又杜绝浪费,提高信息系统维护成本降低37%,达到优级。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14年我总队合理安排,励行节约,信息系统维护经费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扎实凭票报账制,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执法办案费控制良好,使用充分,效率提高。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信息系统维护经费使用,按年度计划预算,落实项目分配使用,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已完成预算项目。
(2)项目完成质量
我总队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维持上半年水平,通过网络巡查576人次,如<微博卖东西>等通过网络销售的非法出版物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涉嫌经营的网站SF123.COM、 WWW.17WANSF.COM 等网络游戏进行核查处理,进一步强化网络管理,网络非法经营情况得到有效控制。通过网络平台运用,办案质量大幅提高,网络文化市场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反映良好,民从满意度达95%,总队OA办公系统运行正常天数,360天,“海南文化执法”网站运行正常天数360天,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行正常天数360天,系统升级优化率95%。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完成了预期目标100%。主要用于开展网络视频监控,海南执法网站发布信息,网络巡查,执法数据共享,办公系统平台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定位给执法办案提供了保障,民从满意度达95%,总队OA办公系统运行正常天数,360天/年,“海南文化执法”网站运行正常天数360天/年,系统安全维护率100%,系统升级优化率95%。
我总队开展信息系统维护业务、海南执法网站发布信息26份,网络巡查576人次,执法数据共享349份,办公系统平台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定位给执法办案提供了保障执法办案。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对网络文化市场出版物销售行为,网络非法游戏继续得到有效遏制,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网络游戏有序发展,办案质量大幅提高,文化市场继续保持健康有序,社会反映良好。群众满意度高达90%。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文化市场信息系统维护、文化市场的监管是长期不间断工作,,它需要我们工作在第一线的执法人员坚持,还有政策、法律、法规和资金的支持,共同来做好这项工作,任务是艰巨的。只有政策、法律法规、资金、人员的到位,才能更好和持续做好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只有工作继续坚持,网络非法出版物的销售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才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资金的使用率为63%,节约资金37%。该项目资金支出后,我们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得到继续提高,网络工作维持较上半水平,非法出版物的销售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网络文化市场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群众共同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的积极性提高。成效指标基本和去年持平,即民众的满意度为90%,提高办案率90%,执法监督办案率达91%。各项批标都达到了优。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我总队已很好完成了绩效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纵使评价为(良)见附件3。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验:总队职责监督、指导、执法办案,对提高网络办案质量方面,我们认为,通过网上办案提高了效率,达到网上资料共享,特别是1、网络案件以案代训方式,对提高全省的办案水平比较明显,如今年的网络案件的以案代训,对执法文书制作与归档、文化产品识别等效果明显。2、网上资料共享,对以往有针对性对业务骨干培训到现在带动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达到以点带面,办案效果提高明显。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2、办案经费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对网络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办案经费的倾斜程度不够,2014年办理这一类型的案件较少。
七、该项目已很好完成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