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近了房价能降吗? 上海重庆试点影响有限
自从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备受各方关注的房地产税已然渐行渐近。记者采访的市民普遍预期,房地产税或将起到给房价降温的效果。事实上,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的“房产税”试点,已在上海与重庆开展逾四年,但影响十分有限。
一字之变:
从房产税到房地产税
上海黄先生:“我们这种改善型需求家庭只能承受,无论税负增加还是降低。”
白领小陈:“如果到时候还是买不起房,房东可能将房地产税转嫁到租金上面。”
2011年1月,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与此同时,重庆也启动了房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为0.5%-1.2%之间。
从2011年上海与重庆试点房产税,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专家称“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那么,这种变化对百姓和政府来说会产生哪些影响?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的税种。记者在“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上看到,仅买房人需要让开发商代交的税费,就有契税、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房屋登记费、产权代办费、分户发放图表费等多项。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淮表示,很多相关税费集中在开发流转环节,且以间接税为主,在以卖方市场为主的情况下极易造成税负转嫁。
但经济学家贾康认为,“房地产税”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方向并非单一针对住房保有环节收税,而是把整个房地产行业链条的税费简并,其最终的大方向可能是结构性减税,老百姓的税负有可能是降低的。
记者采访的市民普遍预期,房地产税或将起到给房价降温的效果。但针对个人或单个家庭来说,其未必是降低负担。
上海的黄先生与妻子正准备“要小孩”,属于改善型需求家庭,他认为“房地产税还比较遥远,无论怎么征收,我现在的居住面积肯定不够,我肯定要买第二套改善型的房子。将来还要让没有上海户口、身在外地无法买房的父母过来看孩子,那么我第一套房产也必须留着。因此,我们这种改善型需求家庭只能承受,无论税负增加还是降低”。
还没买房、没有上海户籍的陆家嘴金融城白领小陈对于房地产税的看法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增加持有环节税负可能会增加市场供给,未来房价可能降低;忧的则是,如果到时候还是买不起房,房东可能将房地产税转嫁到他的租金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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