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有关情况的通报
琼建房〔2017〕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人协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建房函[2016]647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我省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现将我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备案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0日,我省工商注册的中介机构共1595家,其中已备案的243家,未备案的1352家。已备案的中介机构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其余16个市县(三沙除外)尚无中介机构备案。第一批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请购房者审慎选择中介机构,防范交易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尚未开展中介机构备案的市县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督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到业务开展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我厅将按规定暂停其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资格。同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商品房,我厅也将按规定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
(二)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地税、银监、国土等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要严肃查处一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三)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抓紧时间,积极到业务开展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我厅将陆续公布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名单。
 
附件:1.海口市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名单
2.海口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单
3.三亚市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名单
4.三亚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口市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名单
附件2:海口中介从业人员名单
附件3:三亚市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名单
附件4:三亚中介从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