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租客遭房东拆门卸窗要求搬离 原因竟是:中介公司跑路

14.01.2021  22:24

  2020年10月,海口一女子花费2万余元在中介公司手中租赁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可没过多久,房子的房东便找上门来,说要收回房子,前些天更是遭到房东拆门卸窗的烦心事。而这一切则源于中介公司的突然“消失”。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天宇

  租客:中介收钱“跑路”被房东拆门卸窗

  2020年10月份,有租房需求的邱女士通过广告看到海口海甸二东路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后,于10月8日和海口隆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隆湖物业)签订了租赁合同。“当时确定每个月的租金为2300元,但是按照业务员的说法,一次性支付8个月的房租,可享受住12个月的待遇。为此,我一次性支付了18400元的租金,加上2300元的押金,一共向海口隆湖物业支付了20700元。”邱女士说,没想到,才住了一个月,业务员就通知她说,他们公司的高管跑路了,而没过几天,房东李先生也找上门来说,自己一直没有收到中介公司的租金,也联系不上中介公司,为此,就找到她想收回房子。

  房东将房门拆下。图片为视频截图

  当时李先生和邱女士还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此外,两人还对此事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没有结果。

  邱女士说,就在近期最冷的那几天,房东李先生为了将她赶出房屋,采取了拆门卸窗等一些过激的行为,给她的生活带来了不便。最终在民警的介入下才将门窗装回来。她认为,李先生应该找中介公司讨要说法,而不是来为难她,因为她已经支付了一年的房租。

  房东:未收到租金,拆门卸窗实属无奈之举

  针对此事,房东李先生也是有苦难言。他说,自己原本是将房子挂在某网站上对外出租的,后来有个业务员联系他说,可以将房子委托给他们公司进行出租,每个月的租金为2500元。

  “2020年9月份,我和深圳市隆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隆湖物业)签订了房屋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李先生说,自从对方向他支付2500元的押金后,他一分钱的租金都没有收到,直到联系不上中介公司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李先生说,由于中介公司没有履行合约,他认为自己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合约已经失效,所以他有权收回房子,可以拆卸自己名下房子的门窗。此外,李先生还称,自己曾多次和邱女士协商此事,但一直没有结果,他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接下来,他不会再采取拆门卸窗的方式解决此事了,将坐下来和邱女士继续协商此事。

  探访:中介公司办公地点人去楼空

  在房东李先生手中,以2500元每月的价格收房,然后以低于每月2500元的价格转租给邱女士,中介公司采取的是“高收低租”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在业内人士看来,是不正常的经营行为。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1月13日中午,记者带着李先生和邱女士来到海口隆湖物业的办公地址了解此事,但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房门上不但贴有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还有业主贴出的履约催告函、解除合同告知书等。

  涉事公司人去楼空。记者王天宇摄

  面对这种情形,李先生和邱女士都非常的无奈。

  随后,记者通过“企查查”平台信息查询发现,不管是海口隆湖物业,还是深圳隆湖物业均已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记者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海口隆湖物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杨某”,同时,杨某还是深圳隆湖物业的股东。

  当天,记者根据邱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杨某的电话,但对方一听是记者,杨某留下一句“没有必要和你说”后,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租户和业主来到涉事公司讨说法,发现已人去楼空。记者王天宇摄

  海口住建部门:不得采用撬门换锁等方式驱赶未欠费租客

  其实,上述案例并非个案,自从2020年10月份以来,因“城城找房”等房屋租赁公司逾期未支付业主租金,不断出现以断水、断电、停管道燃气、撬门换锁等方式驱赶未到期租客的行为,令遭遇类似事件的租客头疼不已。

  为此,2020年12月4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城城找房”等群体性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小区内发生的类似“城城找房”问题引发的业主与租户之间的租赁纠纷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稳定工作,主动了解相关的租赁矛盾纠纷情况,并上报所在辖区纠纷调处点,积极引导业主与租客前往辖区纠纷调处点协商解决。

  《通知》要求,对已与房屋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尚处于租赁期限内,且已足额支付租金及水电气费的租户,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企业不得通过停水、停电、停气、撬门换锁等方式驱赶租客,也不能帮助其他企业或个人通过上述方式驱赶租客,避免激化矛盾。

  《通知》同时要求,各区住建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对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驱赶租户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做相应处理。

  律师建议:租客直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可规避风险

  针对此事,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亮表示,出现类似事件的原因是中介公司未支付房东租金造成的。对此,房东和租客之间可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中介履行相关义务并赔偿损失。涉嫌刑事犯罪的,也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此外,丁金亮提醒市民朋友,在租房的时候,应当找正规房产中介,且最好直接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直接将租金支付给房东,这样才能避免类似麻烦。

  针对此事,邱女士表示,自己将会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此时后续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