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5起典型问题
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我省通报5起典型问题
本报海口9月1日讯 (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翁贤军 段小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省纪委和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今天对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常警醒。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三亚市海棠区龙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家茂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月,陈家茂主持召开龙海村全体党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组织村全体党员、村各小组“三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前往广州、深圳和珠海等地学习考察。2013年3月至4月,该村委会先后组织3批94人到广州、深圳、香港和澳门等景点游玩,费用标准为每人5350元,共计50.912万元,学习考察经费从征地工作经费中列支。海棠区纪委给予陈家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李亮、村党支部委员朱允华、朱玉霞、李春玉和吴坤忠党内警告处分。
二、临高县新盈镇安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肖柏违规收取赞助费发放补助问题。2009年至2013年,安全村“两委”在既没有召开村民会议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违规向渔民收取渔船赞助费共计38.645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生活补助27.17万元,其中黄肖柏领取3.375万元。临高县纪委给予黄肖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黄肖柏等村干部退还所领取的生活补助款。
三、五指山市农业局原局长卓召良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至2013年,卓召良在任五指山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农业专业合作社项目验收、涉农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五指山绿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谋取利益,违规收受7.7万元人民币和一部价值0.8万元的手机。五指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卓召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海口市农机办原主任邝道交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至2013年,邝道交在任海口市农机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农户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先后4次收受农机经销商现金共计13万元并为经销商提供便利。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邝道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母爸村党支部书记胡发言等人私分扶贫物资问题。2013年,陵水县扶贫办分期分段下拨扶贫物资给英州镇母爸村委会。在物资发放过程中,胡发言,村党支部副书记胡华、黄彬彬,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胡才广,妇女主任符爱权,支部委员胡发飞、陈明才、黄振友,村委会委员胡兴旺等9名村“两委”干部私分扶贫物资总价值6.43625万元。陵水县纪委给予胡发言、胡华、胡才广3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彬彬、符爱权、胡发飞、陈明才、黄振友、胡兴旺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私分扶贫物资均已按原价退回。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勇于担当、恪尽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较真碰硬,从严从实,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盯紧“三种人”、“三个节点”,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拍蝇不手软,正风不停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干事、不担事、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拖、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庸懒散奢贪“四风”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交办、处置机制,加大查办督办力度,旗帜鲜明地表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态度和严惩腐败“零容忍”的坚强意志,推动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打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回应广大群众期盼,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