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房地产调控新政促经济稳健增长
合理控制住宅增量 配套措施刺激有效住房需求 内外政策调整房地产结构
我省房地产调控新政促经济稳健增长
目前,海南房地产与全国一样,已经进入深度调整期,面临去库存压力。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省委省政府积极作为,主动调整,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月23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借鉴其他省市的去库存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出台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此次《通知》政策从房地产开发管控、增加有效住房需求、开发多元化房地产产品等方面积极调整,加快我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和调结构。房地产行业相关人士认为,该《通知》的出台是对国家去库存政策的积极响应,释放出对我省房地产结构优化、鼓励引导发展高端经营性房地产的信号。
积极调整房地产结构
从《通知》意见可以看出,2016年,我省要把消化商品房库存,控制新增供应量作为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关键点。
《通知》中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管控,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增量。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实施“两个暂停”;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对已取得的商品住宅用地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或虽按约定动工但动工面积不足5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禁止参加新的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鼓励将尚未动工的商品住宅用地,调整为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等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不再继续用于普通商品住宅开发。对闲置土地应严格依法处置,并暂停用于开发普通商品住宅。
《通知》采取“两个暂停”,有利于控制房地产开发节奏,逐步降低房地产业所占比重,鼓励其他产业的发展,并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重要载体作用,形成房地产业与其他产业良性互动局面,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出台保障性住房配套制度
除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管控外,此次调控政策提出未来要深化户籍改革、加大货币化安置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有效扩大住房需求,消化商品房存量,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通知》提出,要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加有效住房需求;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本省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农民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和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
目前,我省房地产开发主要以商品房住宅为主,政府要畅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通道,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要通过货币直接补偿、政府购买安置、居民自主购买等方式,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
同时,从2016年起,我省各市县原则上停止新建公租房,要通过货币化方式予以保障。实物配租房源不足的市县,可以采取购买或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宅等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
房地产业向好趋势不变
长期来看,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健康。基于以下因素,我省房地产业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一是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经济特区,具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随着国际旅游岛、“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将对房地产业发展起到有力的带动和支撑作用。二是海南稀缺独特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使海南房地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我省房地产市场以外向型为主导,市场宽广,发展潜力巨大。随着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前来度假、避寒、康体、养生等享受型需求不断增加。四是随着我省城镇化发展和棚户区改造的推进,新增本地住房刚性需求及改善性需求也将有力支撑房地产市场发展。
专家还认为,此次调控政策要求促进房地产业与旅游、文体、教育、健康、医疗等产业相融合,鼓励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产品,是在推动我省房地产向高端方向发展。
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出台的调控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民本性,围绕目前我省经济对房地产依赖程度较高、房地产产品结构单一化等实际情况做了调整引导,以深化户籍改革、棚改货币安置等政策来释放更多需求,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重要载体作用,形成房地产业与其他产业良性互动局面,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海南日报记者 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