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节约集约用地清理处置行动
我省启动节约集约用地清理处置行动
整改处置2009年至2013年期间批而未供土地
本报海口11月12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强林)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省近日启动节约集约用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在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以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为主要内容的清理处置专项工作。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的。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用地处有关负责人称,去年以来,我省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闲置土地处置率达95%以上。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依法处置的闲置土地处置决定未得到落实、《限期开发合同》约定的开发动工期限到期未动工开发等突出问题。因而,我省此次按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着手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以提高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11月10日印发的《海南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对2009年至2013年期间“批而未供”土地,要作进一步整改处置,对已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管理的“批而未供”土地,要继续完成土地“清表”、规划调整和必要的前期开发工作,逐宗明确土地供应时序。而对市县去年以来“批而未用”专项清理处置中未处置完成的闲置土地,或处置决定未得到落实的闲置土地,要继续加大处置力度,促进有效利用。对已到《延期开发协议》约定的动工时限的闲置用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用地单位按时开工建设,防止再次闲置。
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将根据此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已超过近5年平均供地量的市、县,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