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积金谁做主?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专款专用的制度,按照目前全国通行的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必须买房才能提取公积金或者公积金贷款。
日前,武汉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已根据武汉收入水平、房租状况,确定最低收入缴存标准,低于该标准的,允许每年一次直接将公积金中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今年确定的标准是职工月收入低于1900元......
公积金 “ 劫贫济富 ” 中低收入者有钱使不上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施,试图通过“国家支持一部分、单位补贴一部分、个人合理负担一部分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和住房筹资新机制”,“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难题”。
公积金制度出台时的设想是,职工工作到40岁左右才有可能购房,而购房之前的一段时期交存的公积金就可为其他人提供互助资金。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有购房需求的年龄普遍提前,这就使得原有的制度设计无法跟当下的情况相适应。此外,由于公积金利息普遍偏低,导致公积金账户的钱存放时间越长,就越贬值,很多人觉得越早使用越好。
与此同时,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其中弊端之一是,部分职工买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为较高收入者买房服务,这就造成了“劫贫济富”。在公积金“沉睡”的同时,这部分中低收入职工却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
无奈之下,许多中低收入者只有额外支付高昂的中介费用,冒着被处罚的危险,找人托关系取出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这不仅造成了对中低收入者的二次剥削,也滋生了大量腐败交易。
公积金 “ 骗提 ” 成风 沉积资金屡被挪用
在网络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公积金提取”,相应的广告层出不穷。在百度贴吧“公积金提取吧”里也到处都是公积金提取中介的联系方式。调查,公积金提取中介呈“遍地开花”之势。全国各地几乎都有专门从事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司,有些地方已经形成了一个由中介、银行等机构参与的产业链。
一方面,急等钱用的人因不能提取公积金铤而走险违法“骗提”;另一方面,庞大的公积金沉淀资金却令人瞠目结舌。
截至2008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交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交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新增余额2511.13亿元。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正将这些沉淀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力图做到消化沉淀。可与此同时,各地公积金被挪用或贪污的现象不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