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与共建共管省民族歌舞团
26.08.2014 20:15
本文来源: 琼州学院
8月25日下午,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与我校在海口举行仪式,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光强、三亚市副市长许振凌、我校校长武耀廷分别代表三家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共管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备忘录》。今后,海南省民族歌舞团将由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琼州学院共建共管。
出席签字仪式的领导嘉宾
签字仪式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许俊,副省长、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王路,我校党委书记韦勇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省民族歌舞团是我省唯一的省级少数民族专业文艺表演团体,2011年底,转企改制为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3月,省民族歌舞团整体自五指山市迁至三亚市。几年来,海南省民族歌舞团由于没有办公排演场所、人才流失严重等原因,严重影响了省民族歌舞团的正常运营。
2013年9月,省文资办对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后,对海南省民族歌舞团面临的困难高度关注。在综合比较分析各种方案的基础上,决定由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与我校共建共管海南省民族歌舞团。由省文资办负责继续提供政策扶持,三亚市政府负责继续加大财政支持,从2014年起每年扶持200万元,直到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正式搬迁到我校为止。我校负责解决海南省民族歌舞团员工参加教学、演出等,共同解决海南省民族歌舞团面临的现实问题,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省委常委许俊说,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与琼州学院共建共管省民族歌舞团是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件实事。他希望,海南省民族歌舞团在拥有更广阔平台和发展空间后不仅要继续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节目,还要承担起一定的教学任务,更要肩负起海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挖掘、研究和传承的责任,成为外界了解海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渠道之一。
(责任编辑/罗毅)
本文来源: 琼州学院
26.08.2014 20:15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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