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颁布了新修订的《海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新标准广泛征求了各市县局、各相关厅局、各有关企业,参考了有关省市药店开办标准。
新标准在执业药师配备等人员资质、开办面积、药店间距、计算机系统和药品陈列储存设施设备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目的是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药店审批工作,全面提升我省药店的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确保全省人民和广大游客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