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昔日少年犯成大学生 检察院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效果显著

31.01.2015  13:55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效果显著

      一步之遥昔日少年犯成了大学生

      一个曾参与抢夺的少年考上了一本院校,在大学里恣意青春;一个犯案孤儿有了“家长”,在监狱表现良好,海口龙华区检察院为其代缴罚金,或助其得以减刑8个月。他们都是“龙华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社会帮扶教育项目”帮教过的未成年人。而该项目,是我省唯一一个国家级的关于涉罪未成年人的落地项目。

      据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徐振华介绍,未成年人犯罪占我省犯罪案件的13%,这是一个在全国来看都相当高的比例。“挽救一个人,其实也是挽救一个家,甚至是一个家族”,为了帮助更多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社会,31日,海口龙华区检察院会同团委、妇联、司法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聘请了包括心理专家、教育专家在内的8名志愿者。

      昔日少年抢夺犯

      成重点大学学生

      小海(化名)曾是一名中学生,因父母工作忙一时疏忽,小海与“朋友”参与了一起抢夺案。案发后,小海后悔不已。检察官问他还想不想回到学校读书时,小海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他哽咽地说“想回学校,想读书”。

      了解到小海的情况后,海口龙华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先是对小海进行了不予批准逮捕,并建议其父母为小海办理转校,换一个环境。之后近一年里,在小海父母的积极配合下,检察官每周一次电话“提醒”,小海戒掉了以前的朋友,戒掉了以前的坏习惯,一心扑在了学习上,龙华检察院最终对小海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小海也抓住了这次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了重点大学。现在,小海还会给检察官写信。

      近两年来,该院共对37名涉罪未成年人不予批准逮捕,对11名涉罪未成年人做不起诉处理。他们还希望与其他职能部门、社会爱心人士一起,建立一个犯罪预防帮教系统,实现对涉罪未成年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对接。

      为犯罪孤儿请“家长”

      代缴罚金助其减刑

      在办理小新抢劫案的过程中,龙华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他是个孤儿,没有法定代理人。最终,他们通过龙华区妇联,请来了两个副主任为小新在不同诉讼阶段以“临时家长”(合适成年人)参加对小新的帮扶工作中。孤苦无依的少年有了“家长”,深受感动,也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有了清醒。

      小新因抢劫被判刑,龙华检察院未检科人员不时会约上合适成年人多次前往监狱看望小新,对其开展抚慰、沟通工作。在得知小新在服刑期间表现极好,符合减刑条件却因未缴纳罚金而不能减刑的情况后,该院主动帮小新代缴罚金。如今,监狱拟对小新减刑8个月。

      据悉,“龙华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社会帮扶教育项目”还将为贫困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物资救助,并为其继续就学、就业等提供帮扶,并开展法制教育等工作。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