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新规征意见半月 私家车能否当专车最受关注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出租车改革意见”、“专车新规”两个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接受“拍砖”半个月。截至25日,交通部通过各种渠道收到3220条意见。交通部相关人士透露,将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两个文件。
三千余条意见集中在十个方面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本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了广泛关注。
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截至25日,半个月间,交通部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条。意见主要集中在10个方面,其中网约车的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专车”是否应作为新业态纳入管理、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巡游车经营权改革问题等最受关注。
提出意见的既有作为消费者的乘客、从业人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还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等经营主体,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
关注度高条款将列入修改计划
“领导几乎每天下午都组织一次碰头会,听有关意见征集的汇报。”交通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半个月以来,交通部安排工作人员专班每天及时汇总梳理各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过程中社会反应强烈、关注高的条款会列入完善修改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中,将会从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评估。“修改完善肯定是要做的,但现在还没有结束征求意见,所做的还是修改完善两个文件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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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应否允许私家车进入?
从意见征集数量上看,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是公众意见反馈最为集中的内容,有600条。
对于网约车车辆的性质问题,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赞同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人认为,营运车辆与私家车在车辆保险、检测、驾驶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应严格禁止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经营。反对意见则认为,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
在具体车辆标准和条件方面,有人认为应坚持网约车车辆标准明显高于巡游车的原则,由地方交通运输部门明确车辆标准,设置明显标识,安装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还有人建议可设定一定的营运期限,在期限内允许从事网约车经营,期限结束后退出营运。
专家观点
全程参与这两份文件制定的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浩介绍,“专车”是否可以允许私家车进入仍最受关注。大部分反对意见认为,从事专车运营就要将车辆性质转为运营性质,直接按照运营车的报废年限报废,这条规定不合理。
“反对意见觉得,这是拦住私家车接入互联网平台的最大障碍。”王浩说,反对意见主要是专车平台和专车司机提出,而支持的意见则大部分来自传统出租车行业的驾驶员。他认为,有些建设性意见值得研究,如有人提出应该结合专车运营特点,适当延长报废年限。“专车提供的是高端化的运输服务,车辆使用率不高,可以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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