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处打人者 维护法律和警察的权威

20.10.2015  17:24

  警察在街头交通执法,却遭遇违法者挥拳追打而受伤。发生在海口街头这一幕,令所有爱这座城市、有正义感的市民感到震惊和气愤。

  19日,《南国都市报》报道的相关新闻,引起了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的关注。他指示公安部门和“双创”指挥部对海口美兰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红表示慰问,同时依法惩处打人者,维护法律和警察的权威。

  “维护法律和警察的权威”,这话说的硬气,听了让人提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海口即将迎来“双创国考”的关键时期,在多年形成的陋习与城市文明博弈的紧要关头,树立法治的权威,显得尤为重要。

  骑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而且载两个人,本已违规,影响交通,给自己也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暴力抗法,更让这一行径毫无遮掩。违章了,还这么嚣张、这么咄咄逼人;阻碍执法,拳打执法人员,举止之间,蛮横之习尽露,暴戾之气尽显。这是对法律和警察权威的公然冒犯,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公然践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蔑视。

  法律是神圣庄严的,暴力抗法是对法律的挑衅,也是对公民法治信仰的践踏。公安机关用法律手段,对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惩处,不仅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是为更多百姓创造和谐家园的最有力维护。

  在一个法治社会,应尽量避免暴力。打人当然不对,何况是暴力抗法,更是于法不容!暴力抗法,已经不是第一次成为我们的关注焦点了。破解这种“社会之痛”,还需要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强遵法守法宣传等方面下功夫。“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这些古语,无不说明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社会秩序是建立在大家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的,市民自觉尊重法律、遵守规矩,社会秩序才会更加和谐、美好。是故,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理解并尊重执法者,自觉维护法律和警察的权威,牢固树立起“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与和谐的舆论氛围。

  警察是执法者,而执法者是社会秩序的守护神,依法管理、打击违法违章、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广大市民应予以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对个别执法有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以合法的渠道来解决,绝不允许暴力袭警、暴力抗法。个别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危及的不仅是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肆意践踏。因此,对那些只图个人私利的恶性违章行为、尤其是暴力抗法行为,应保持高压态势,如果从轻、从松处理,甚至姑息、包庇、纵容,只会助长其嚣张气焰。这也是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实现畅通海口、文明交通,人人有责。我们倡导人性执法、文明执法,但不会因此对交通违法有丝毫放松、妥协。对那些不讲交通文明、违章的电动车来说,现在该醒悟了。如若一意孤行、拒不改正,甚至暴力抗法,必将被恢恢法网惩戒。(陈清华)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