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哥骑无牌三轮车送货 海口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

20.03.2015  15:53

      原标题:快递哥骑无牌三轮车送货

      海口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交警:市区限行范围内禁止快递企业无牌电动三轮车上路

      3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的“三车”专项整治行动。在查处行动中,一辆车身印有“顺丰速运”字样的无牌三轮车被交警部门查扣。据了解,这辆快递公司电动三轮车作为机动车不在国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里,无法上牌。

      按照海口市限行规定,电动三轮车不得在中心城区行驶。“本规定所称限行范围包括:凤翔路东端(东延至南渡江边)、凤翔路与龙昆南路交叉口、迎宾大道与货运大道交叉口、货运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南海大道与秀英大道交叉口、海港路北延至海岸线、沿海岸线往东至海甸溪南岸、新埠桥东桥头、沿南渡江西岸至凤翔路东端(东延至南渡江边)连接而成的闭合区域内;海甸岛;滨海西路(海港路至粤海大道段)、粤海大道(滨海西路至火车站出入口段)、新大洲大道。”电动三轮车不得在海口市中心城区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快递公司、相关企业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不要再让这种属于无证驾驶、无号牌,未投任何保险的电动三轮车在海口市限行范围内上路投递作业,应依法使用车辆。对于违反规定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