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忠介路一商场私设大面积广告牌 被罚99999元
日前,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明洋商场私自设置户外面积近120平米的大型广告牌,且近日该广告牌掉下碎片打伤了一名小男孩。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私自设置的广告牌应予以拆除,并对违法者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琼山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明洋商场违建广告牌不仅要拆除,还要让违法者为其买单,“双创”期间对其违法行处以顶格处罚99999元。
4月5日上午,家住海口琼山区府城忠介路附近的陈先生抱着2岁的孙子经过忠介路明洋商场时,突然从空中掉下一块塑料硬物,砸中孙子的手臂,致手臂被划出多道伤口,流了不少血。陈先生抬头查看发现,商场的广告牌上“场”字少了一块,而砸到孙子手臂的塑料硬物正是少了的那一块东西。
事发后,商场有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疏忽并在现场向陈先生道歉,让陈先生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商场愿意对孩子的医疗费和营养费进行赔偿。琼山区府城街道办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府城街道办城管中队队员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城管部门将对该路段的沿街店面广告牌进行排查,消除隐患。
琼山城管府城街道办城管中队介入调查发现,明洋商场未经批准在商场乱设大型广告牌,限其在4月7日前自行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清除。然而时至4月15日,该违建广告牌仍未拆除。为保证路人的安全以及落实“双创”的要求,4月15日,府城街道办组织城管、消防、环卫等工作人员现场拆除并清理。琼山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明洋商场违规安装大面积墙壁广告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并带来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特别是广告牌因为年久失修影响到行人的安全,因此需要拆除。根据相关法规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明洋商场违法大型广告牌严重影响到市容和市民安全问题,他们进行顶格处罚,不能让违法广告牌一拆了之,还要让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记者党朝峰)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