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官员忏悔录:起先有原则但却惹来麻烦(图)
之所以有今天,都是贪婪惹的祸。
2003年6月,被任命为海南省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时,我刚刚42岁。仅仅两年后,我又被任命为临高县副县长兼财政局局长。应该说,我的仕途之路一帆风顺。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早在担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时,我就有了错误观念,认为人之一生有两条路:仕途路和发财路。我的仕途路虽说走得通顺,但发财路尚未起步,只有仕途与发财同步,方为人生幸事。有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想法后,在办公事时,我谋起了私利;在给社会作贡献时,也在贪图“回报”;在服务社会时,开始追求“享受”。就这样一步步走向堕落。
我从事的海洋与渔业工作涉及公共资源的调整与分配,因此,有不同利益群体为维护或争取利益与我接触。刚走上领导岗位那阵,凡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哪怕只有一点儿问题,不管涉及到谁,我都不会同意。没想到这样做给我带来了许多想不到的麻烦和矛盾。于是,我意识到,得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只要大的前提合理合法,小节上可以商量。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办法减少了矛盾,我在朋友圈子里的评价也好了,工作开展也顺利多了。由此我错误地认为,帮谁不是帮,朋友的利益维护了,自己也就有了利益。
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中央先后拨款3000余万元给临高县,用于扶持深海养殖产业。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在临高海域分三批建造664口深海网箱补助给养殖户。其中,第一批网箱200口拟采用“以物代资”方式补助,第二批、第三批网箱64口和400口拟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2009年,海洋与渔业局作为业主单位,对外招标建设第一批网箱200口。我将招标信息透露给深圳华油公司的朋友,该公司指派销售经理田某前来联系对接。说是联系对接,其实是田某与我之间密谈,最终商定彼此利益。为感谢我提供信息和帮助中标,田某分多次送给我好处费255万余元。后来,我又连续4次收受一些单位及个人送的好处费194万余元。
痛定思痛,我认为我的最大失败就是败在了金钱脚下。古人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既然选择当国家公务员,就是选择了为人民服务,就不能奢望有丰厚的财富回报。可我,一失足葬送了自己的人生。我希望手握权力的人们一定要以我为戒,自重、自省、自律。
●忏悔人:陈卓尔
●原任职务:海南省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副县长兼财政局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12月2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犯罪事实:2006年至2011年,陈卓尔在担任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及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450余万元人民币。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