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必须”带你读懂习近平“四个全面”哲学思维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今天,人民日报理论版刊发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冷溶文章《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哲学思考》,文章认为,只有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这个根本上加以学习,坚持“十个必须“的哲学思维,我们才能对“四个全面”理解得更深透、落实得更有力。
必须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把握现阶段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从客观世界的实际出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是我们面对的最大实际,要坚持这个判断,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直接体现了这一要求,其他三个“全面”都是根据这一最大实际、为保证实现这一目标而提出的战略举措。同时应看到,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基本国情的内涵发生很大变化,要使主观世界更好地符合客观世界,就必须准确把握现阶段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这也是需要面对的客观实际。“四个全面”是根据这两个客观实际提出来的,适应了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明确“全面”“协调”的总要求,强调“建成”“深化”“依法”“从严”,提出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都明显带有今天问题的特点和工作要求。今天问题的特点,决定了今天理论的特点。
必须正确认识物质与精神、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现阶段提出和实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正确,就是因为它们都是以我国现时代的社会存在为基础的。”“四个全面”正是根据这一基本原理提出来的。同时,在学习理解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时高度重视理论的指导作用。我们提出中国梦,就是要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注重思想建党、坚定理想信念,都是强调重视这种反作用。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面对矛盾,及时化解矛盾。 “四个全面”就是针对现阶段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它让我们对问题的认识更清晰、对化解矛盾的主攻方向更明确。这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强烈的问题意识和不回避矛盾、敢于担当的精神。
必须坚持全局观,同时把握重点,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四个全面”首先着眼全局,经过全面实践和深入调查研究,所有情况都了然于胸,再从中抓住最关键最主要最急迫的问题加以解决。每个“全面”也是如此,注意处理好总体谋划和“牵牛鼻子”的关系。如全面深化改革包括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四个全面”既覆盖所有的矛盾和问题,又重点突出、切中要害,每一个问题都抓到了点子上。
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反对形而上学。 “四个全面”是对唯物辩证法的自觉运用,是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作出的十分慎重的战略思考和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它是系统工程,是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由一个战略目标和三大战略举措构成,强调四个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强调每个“全面”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一显著特点,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全面准确理解、正确运用生产力标准。 “四个全面”遵循生产力标准这一基本原理,强调把握我国现阶段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部署各方面工作。同时,我们提出“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等一系列“两手抓”。只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生产力的发展才会顺利。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经验。“四个全面”与“两手抓”的方针都强调这一点,都自觉遵循了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必须不断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动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发展起来后出现的新问题。 学习这一基本原理,就能够充分理解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的道理。这就是说,要在社会基本矛盾问题上坚持发展的观点,努力做到“不断适应”。“四个全面”遵循这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要求清醒认识和着力解决不断产生的新的不适应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起来,老的问题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但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了,老百姓的关注点也不同了,到了着重解决发展起来后出现的新问题的时候了。今天讲发展、讲改革、讲法治、讲党建,要求都与过去有很大不同。对此,我们要有充分认识。
必须注重全面性要求,不能单打一。在社会基本矛盾问题上,不但要“不断适应”,还有一个“全面适应”的问题。 解决今天的矛盾和问题,只从单个领域、单个层次上着手是难以奏效的,必须强调全面性。习近平同志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比作“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就是要说明,只有生产关系的调整和上层建筑的完善共同进行、全面推进,才能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遵循这一基本原理,我们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四个全面”的提出本身就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而每个“全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眼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面依法治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基本权益,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了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个全面”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思想感情和价值追求。因此,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从人民中汲取智慧、汇聚力量。
必须坚持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积极推动理论创新。 我们党高度重视理论工作,强调理论来源于实践,必须同实践相统一,由实践来检验;强调理论自信,注重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强调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习近平同志要求“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对党的理论创新提出了新的任务。“四个全面”是从实践中得出的正确认识,是我们党在实践创新基础上积极进行理论创新的产物,使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必然对实践起到巨大的指导作用。现在,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因而在实践中越来越心中有数、充满自信。我们要沿着这样的方向继续前进,不断形成新认识、开辟新境界、打开新局面。习近平同志指出:“落实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要求全党同志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继续书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