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保亭县局对本县1家配制酒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成品库内的产品标签是否宣称保健、治疗功能,标示信息是否真实、齐全;进货查验台账及出厂检验记录等。并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禁止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加强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出厂检验制度的落实及销售记录的登记。
同步进行的省抽检工作抽取了该生产企业的配制酒(以蒸馏酒为基酒)1批,并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检验单位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