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局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09.03.2016  09:49

  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该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东方市局执法人员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本次巡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出动车辆90辆次,巡查药品零售企业100余家,检查中发现:一、部分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二、店内及冷藏柜温度记录部分缺失;三、少数药品销售未开具销售凭证;四、少数药品未按说明书要求的温度陈列或储存;五、部分拆零药品未做记录等。对发现有上述问题的药品零售企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下一步,东方市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确保各经营企业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