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法两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17.12.2015  16:37

            琼人社发〔2015〕269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四法两条例”普法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开展“四法两条例”(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定于2015年12月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四法两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海南人社法治建设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弘扬宪法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力宣传以“四法两条例”为重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进全省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法规制度。面向社会宣传普及人社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四法两条例”的立法精神和确立的主要制度,宣传公民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的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四法两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对于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宣传普及“四法两条例”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把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
  (二)抓好培训学习。近期,省厅正根据年初培训计划安排,较为集中地组织法制骨干、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创业就业等各项业务培训,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以“四法两条例”为重点,深入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制度。同时,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好本市县、本单位培训。通过深入学习,使全省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四法两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三)精心组织宣传。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要通过现场咨询、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格局,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四法两条例”宣传活动,使“四法两条例”宣传工作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切实推动“四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宣传活动既要庄重大气、气氛热烈,又要厉行节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省厅二十二条规定,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开展“四法两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人:陈万杰        联系电话:6520083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