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琼建质函〔2014〕19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4】180号),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检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勘察设计单位自查,5月份完成第二阶段在勘察设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抽查,6月份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今年6至7月份到全国各地进行督查,为迎接检查请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以下自查工作。
一、自查项目范围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是重点。有深基坑的,包括深基坑设计。
二、自查内容
1.勘察设计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复查在建项目是否仍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和规范标准情况,如有及时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3.2013年期间(以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的时间为准)各勘察设计单位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所有项目中,初审违反强制性条文和规范标准数量过多的项目,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
4.各单位对2013年度各执业注册人员所设计项目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初审时违反强制性条文和规范标准的情况进行统计,强化执业注册人员责任意识。
三、自查时间
5月8日至19日。
各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完成后,按附件要求填报自查报告等有关资料,在5月20日前报送至省勘察设计协会。自查的问题及时整改后,不追究责任。我厅将依据各图审机构的初审统计情况和各单位的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第二阶段的项目抽查工作。
省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李辉,电话:65390492。
省勘察设计协会地址:海口市琼苑路省政府住宅南区24栋304室。
附件:1. 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2. 在建项目自查情况统计表
3. 2013年度执业注册人员施工图审查初审问题统计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琼建质函〔2014〕19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