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治理3个方面19类问题
本报海口5月10日讯(记者刘操 通讯员姚嘉 王雪梅)海南省纪委近日印发《2017年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反映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以及重复信访举报问题专项治理。
《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5月开始集中治理,12月检查验收,将重点治理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以及重复信访举报3个方面19类问题。如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方面,重点治理关于群众举报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扶贫专项资金,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搞层层加码和形式主义等4类问题;反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方面,重点整治违规侵占、处置集体“三资”,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以及其他涉农、民生领域项目专项资金等9类问题;重复信访举报方面,重点治理多人反映同一对象的,针对地区、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等6类问题。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是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到统筹谋划、合理安排;要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进度缓慢的,要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于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关注民生、化解矛盾为根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息诉罢访为目的,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为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