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章可循 乡村各美其美
为规范美丽乡村建设,海南省住建厅近日下发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将对美丽乡村进行考核。在此之前,我省已经印发并实施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五大要求和八大类型。
美丽乡村,四个简单的字眼中,包含着我们对新时期农村未来前景的期待。随着全域旅游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重点打造1000个独具魅力的美丽乡村。正是基于这样的期待,美丽乡村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然而,在实际走访中,笔者发现,一些地方对美丽乡村建设口号喊得很响,但具体“怎么建”“建什么”往往不甚明了;有些地方表面上看确实干得热火朝天,但却是“自说自话”,想当然、无章法地建设,既没有长远规划,也没有科学依据……这些问题既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质量、进度,也折射出一些地方对美丽乡村认识上的模糊。
美丽乡村建设,贵在保得住传统、留得住乡愁,注重特色,强调个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地乱建。倘若没有规范,没有章法,美丽乡村建设各行其是,便会乱象不断。可喜的是,我省及时出台了相关的规范,使美丽乡村建设有章可循。但也有人疑虑,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与考核的统一“准绳”,会不会造成“千村一面”的问题?事实上,非但不会,反而能带动美丽乡村更好更快的发展。举例来说,建设标准中的“八大类型”,充分考虑了各地的资源特色、区位优势等有利因素,便于各地因地制宜,对标而行。再如,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对没有编制村庄规划等乱象的乡村可以实行一票否决,这种倒逼效应可有效避免建设中的乱象。
在没有标准时,美丽乡村建设无从考核,导致部分地区各行其是。如一些地方栽几棵景观树、改造几间房屋,便称是美丽乡村;一些村落注重立面改造,表面上看崭新靓丽,但走进去却是村容不整、卫生堪忧……现在,标准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就要对标而行。首先,必须要有明确的发展规划,要立足本地特色、优势,因地制宜确定短期和长期的发展目标,而不能毫无章法地盲目建设。其次,要做到表里如一,既要注重“面子”的光鲜亮丽,又要注重“里子”的整洁美观,要能保得住传统、留得住乡愁,尤其要着重保护好古村落、古民居。再次,美丽乡村建设要与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怎么结合?就要挖掘优势,推动产业发展,借助乡村旅游、特色种植等途径,为美丽乡村注入长久发展动力。
美丽乡村建设得如何,关键要看考核的指挥棒如何挥舞。当前,考核办法已经出台,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要通过严格的考核杜绝建设不当、规划缺失、弄虚作假等乱象。在星级评比中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通过“回头看”等方式监督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对不合规的要加强整改,并进行降级或者摘星处理,以此倒逼各地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相信,有了章法,有了规范,美丽乡村建设必定驶入快车道。
(来源:海南日报 张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