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全省城乡台风应急安置场所的建议
台风应急安置场所,是在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应急状态下,供民众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我省属于海洋性热带气候,台风是最主要的自然灾害,基本上每年都遭受台风灾害的袭击,造成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巨大的损失。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快速发展,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也得到有效推进,但城乡应对灾害整体防御功能还较为滞后,特别是台风应急安置场所建设跟不上防风抗灾的要求,政府应统筹考虑并加大投入建设全省城乡台风应急安置场所,为群众提供应急安置设施。
一、我省台风灾情情况与应急安置工作的经验教训
据统计,从1949年至2014年65年间,登陆我省的台风有151个,平均每年2.32个。其中:台风个数影响我省最多的年份为1970年和1971年,年均20个;最早登陆我省的台风为2008年4月18日的“浣熊”;最晚登陆我省的台风为1950年11月23日的“DeIiIah”;伤亡最大的台风为1973年9月14日的“玛琪”,死亡926人,重伤1690人,轻伤4470人,民房倒塌5万多间,需紧急转移安置30多万人;经济损失最大的台风为2014年7月18日的“威马逊”,直接经济损失119.5226亿元,紧急转移安置18.3万人,需要紧急生活救助2.5万人。1973年“玛琪”台风发生时,由于受当时条件限制,许多灾民没有得到及时的转移安置,给救灾工作带来被动;2014年“威马逊”台风过后,海口、文昌等市县断水断电,群众生活极为困难,特别是海口市居住在高层楼房中的群众更是需要临时安置,海口市宾馆客房暴满。很多灾民需要应急安置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应急安置场所的不足问题显而易见,因而需要政府建设台风应急安置场所,安置灾民,维护社会安定。
二、我省台风应急安置场所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省各市县充分利用公园、广尝空旷地、楼馆、农村办公场所、中小学校舍等设施作为台风应急安置场所,但由于缺少应有的安置设施,且按安置人数及分布情况,大部分市县应急安置场所缺口大。部分市县政府对台风应急安置场所规划建设存在认识不到位、专项规划缺乏、资金投入较少;全省台风应急安置场所建设工作起步比较晚、数量少、规模不规范、标准不高、功能不全。特别是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建设的应急安置场所严重缺乏,远远不能适应台风应急安置的需求;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居民对应急安置场所的设置地点不了解、不熟悉。这显然与防灾救灾的要求不适应,与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要求不适应,与我省城镇居民和来琼的国内外旅客对台风避险保障的要求不适应。
三、对建设我省台风应急安置场所的几点建议
(一)省政府要对全省各市县,特别是农村的台风应急场所现状进行调研,制定全省实施台风应急安置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省有关部门要编制我省台风应急安置场所的专项规划和建设规范标准,统筹指导全省城乡应急安置场所的布局和建设。
(三)将全省城乡台风应急安置场所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的内容。省财政在资金安排上向经济欠发达的市县倾斜。
(四)全省各市县特别是台风经常登陆的海南市县,如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等市县,要切实做好台风应急安置场所的建设工作。重点应放在农村,特别是处于山洪易发、山塘水库下游、低洼地、危房较多等台风来袭时经常需要转移群众的村庄。可合理考虑同一区域或同一村委会在台风来袭时应转移群众人数、所需救助物资等情况,以村委会或毗连村庄为单位建设安置场所。现有的村(居)村委会办公设施或学校楼舍可以利用为安置场所的,要充分利用,配套必要的安置设施和物资,不可利用的要重新建设,以确保台风灾害发生时及时转移安置好灾民。
(五)做好应急安置场所的物资准备工作。应急安置场所内应配备应急时期生活必需的供水设、供电设、通讯、消防设施等;设有应急物资(食品、救灾用品、油料等类)供应处、应急卫生防疫站、应急厕所、应急棚宿区、应急指挥(调度)部、应急广播站等,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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