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建设“三位一体”新机制 让海南更平安
7月24日,海南发布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成果,10项社会治理类制度创新案例。其中一项案例是“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三位一体’新机制”(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海南省委省政府在省级层面推出“三位一体”新机制建设,对提升社会治理实战能力作了有效探索,为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这项案例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海南省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新时期“枫桥经验”加强全省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三位一体”新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级及市县均成立了“三位一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数据规格和交换标准,推动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推进,有效避免各自为政、数据壁垒等问题。二是理顺内在关系,推动项目建设深度融合。省委政法委找准定位,明确综治中心是统筹平安建设的基础平台,“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是综治中心的实现途径,“雪亮工程”提供技术支撑,网格服务管理丰富指挥手段;同时三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三是示范引领,推进“三位一体”实战化建设。海南先后召开三次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铺开。目前,海南省已挂牌四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3289个,划分网格10513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0184名,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94.14%;各级雪亮工程建设迅速推进。四是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推动“三位一体”标准化建设。今年,海南省将建成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级综治中心均配备专职编制工作人员。五是坚持探索创新,推动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指导党委政府建立村委会、居委会事务准入制度,将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事务按政务化和社会化划分,将政务化事务归并政府部门,对社会化事务,鼓励居民自治或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建立“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专业行业性调解和司法调解队伍,推动巡回法庭、交通法庭等机构下沉,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三位一体”新机制作用发挥下,海南省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丰硕成绩。海南省连续三年综治考评荣获全国优秀等次;禁毒工作排在全国前列;信访工作、维稳工作、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等都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海南各市县从各自社情民意出发,探索形成了
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例如,三亚综治中心将四川商会、潮汕商会纳入综治中心矛盾联席会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行业协会方面的助力;澄迈在县、镇综治中心建立候鸟老人服务管理平台,形成候鸟人群自治典范;海口、三亚、东方、琼海、陵水、澄迈等市县在旅游沿线、热门景点、公共沙滩、商品市场、候鸟社区加大视频监控覆盖,对重点场所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控制现场、提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