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琼建管〔2015〕190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刘赐贵省长在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与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省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大检查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半年多来的查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4年10月起,对1608个在建项目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大检查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共排查建筑工程项目2669个次,出动执法检查1995人次,基本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涉及1506家建设单位,1528家施工单位。
此次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与质量治理行动,是近年来检查覆盖面最广、派出执法队伍最多、查处力度最大、社会震慑最强的专项行动。尤其是对层层转包行为的惩处措施,较往年有新的突破。近期我厅抽查57个在建项目,查处了10起转包行为,占受检项目18%。对转包企业处以罚款总额近300万元,涉案企业在琼项目全部停工整改,记不良行为记录,并约谈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通过从工程承发包环节“树本清源”,打击层层转包行为,减少因转包行为造成的偷工减料质量安全隐患等因素,保障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据各市县上报数据,全省共排查出195个项目存在各类违法行为。其中,有挂靠行为的项目数52个, 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6.7%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1%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5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6%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1%发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5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9.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5%。
各市县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5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44家,其中,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4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40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罚款、停工整改、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记不良行为记录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处以罚款的企业65家,罚款总额560.4万元,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9家,责令停工整改的企业31家,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29家,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14人。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三亚、儋州、保亭、洋浦等4市县(区)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31个、21个、7个、6个。文昌、琼海等12市县存在零处理情况。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陵水、三亚、儋州、保亭等4市县处罚力度较大(见图2)。其他市县基本处于零处罚状况。
 对上述查处数量多、力度较大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三、存在问题
(一)市县查处力度较弱。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存在“重检查、轻处理”现象,建筑市场监管属地管理职能尚未完全发挥。对建筑市场的检查还主要集中在查处未报先建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方面,查处层层转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深入程度不够,对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为零。据统计,除了省厅查办10起建筑市场层层转包行为外,19个市县(含洋浦,不含三沙)建设主管部门未对建筑施工层层转包、挂靠行为进行处罚。其中既有市县监管力量不足的原因,也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或“打招呼”导致查处力度不够的原因。另外,海口等地处罚权统一由监督执法局实施,存在处理环节繁冗、处理效率较低的情况。
(二)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大部分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存在“雷声大,雨点小”情况,监督检查效果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虽然印发专项检查通知,但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没有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二是没有形成闭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大部分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虽然开展了专项检查,但检查结束后没有形成监督检查通报,没有查处措施,对参建各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落实情况监督薄弱。
(三)监督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没有运用统一的检查表格和材料清单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查处,没有从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项目材料款设备款支付情况深入查处层层转包挂靠行为对存在转包挂靠嫌疑的项目没有进一步进行资料收集和人员问询,做好取证记录等。
四、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市县属地监管职责。近日,刘赐贵省长、王路副省长在我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提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机制和效果有待加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别是对民生和公共服务项目要加强监管和奖惩”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整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是解决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源头治理办法,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受检时存在问题的项目提高监督频率,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项目参建各方落实整改。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一批转包挂靠企业,务必使打击治理行动取得成效。我厅将建立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各市县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对无处理零处罚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要求,继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四个月对所有在建项目承发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省厅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督查。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无施工许可证等报建手续擅自施工的行为;
2.层层转包和挂靠行为;
3.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非本单位人员;
4.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率低,不参与工程例会,由他人代签工程报审报验资料;
5.材料款、设备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的;
6.工程施工违法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标准。
凡是受检是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到岗的,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本辖区进行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转包挂靠嫌疑的,要进行取证记录,进一步坐实证据资料,并予以行政处罚。
(三)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规范执法程序,充分利用约谈制度、暂扣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以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资格)、吊销资质(资格)等手段多渠道、多层次严查违规行为。我厅将适时举办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培训班,共同促进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水平的提高。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全省各市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和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查处情况汇总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