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扶贫资金拨付的“绿色通道”

12.10.2016  05:08

近日,省财政厅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调研,逐项“解剖麻雀”。今天形成的调研报告显示,制约扶贫资金支出的“病根”主要是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扶贫项目实施缓慢等。针对症结,财政部门也拿出了“药方”,将指导各市县、乡镇进一步优化资金审批,建立扶贫资金拨付的“绿色通道”。

  省财政厅调研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导致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病症”,一方面是项目实施计划审批缓慢,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准备不够充分,项目实施计划反复调整;另一方面是由于流标、公示期等原因,部分项目尚处于招标过程或公示期,项目未能及时开工,30%的开工预付款无法支付。此外,部分基层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上过于谨慎。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调研组第一时间向乐东县委县政府通报,并开出了针对性的“药方”:对相关职能部门来说,一是要对扶贫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充分的调研,制定精确的实施计划,减少项目实施过程的调整;二是要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确保资金尽快拨付。

  “比如,扶贫项目成熟一个审批一个,扶贫资金直接下达可执行指标,不再申报用款计划。”该负责人说,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印发加快扶贫资金使用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县精准施策,全面铲除影响扶贫资金使用的制度障碍,建立资金拨付的“绿色通道”。

  调研报告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扶贫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比如,危房改造资金可实行预付制度,明确责任,提高可操作性,对于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已经动工还没有封顶的可拨付补助资金的80%;对于已经封顶的可100%拨付补助资金。此外,对部分劳务、零散采购等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特殊开支,财政部门要允许项目主管部门,采取自制凭证的方式予以报销开支。(摘自《海南日报》,记者彭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