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关于支持建立全省商务信用档案及开展信用认证工作的通知
03.06.2014 12:47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各市县商务部门、各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若干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3]7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商贸流通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商业会承建我省商务信用信息查询平台系统。目前,该平台系统已基本建成,开始进入企业信息收集建档、信用等级认证等工作。为支持该平台建设,保障其顺利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商务部门,支持配合该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动员本地区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和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并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在日常行政管理及招引资工作中,积极带头使用商务信用信息。
二、请广大商贸流通服务企业,主动与省商业会联系,按照省商业会下发的《关于建立全省商务领域企业商务信用档案和信用认证的通知》精神,积极参加省商务信用平台系统建档及信用等级认证,主动提供相关信用信息。
三、请省商业会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平台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操作程序规范、资料详实准确、信息使用安全。在信息收集、信用认证方面,应本着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原则,确保平台健康持续运行。
海南省商务厅
2014年5月20日
来源:( 海南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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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4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