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发布“廉节”提醒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18.09.2021  11:56

  日前,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中秋国庆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进全省作风整顿建设工作。

  《通知》强调,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我省作风整顿建设年,中秋、国庆假期又适逢我省市县乡换届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意义重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协助、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结合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的有关贯彻意见要求,把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作出安排部署,严明廉洁纪律、换届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取得新成效。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和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为鉴开展对照检查,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转变过节风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一些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特别是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都始于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依规依纪依法和精准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盯住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靶向发力,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病”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遏制“节日腐败”。

  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对节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对搞拉票贿选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从快和顶格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我省作风整顿建设成果。同时,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界限,防止工作方式方法欠妥、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通报案例要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的统一,注重典型性和教育意义。

  要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作用。落实好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把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

  要聚焦影响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问题,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等领域,找准监督切入点,分析短板弱项,着力纠治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