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岂能搞“双重标准”
日前,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就东丽区原副区长张洪宝严重违纪案发出通报。通报指出,张洪宝对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置若罔闻,目无组织和纪律,以“能人”自居,排斥异己,把奢靡生活、贪图享乐等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在廉洁自律方面对自己和下属执行“双重标准”,心中没有戒惧、不知行止。(5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纵观落马贪官,总不乏以光鲜亮丽的外表示人,背地里却大搞见不得人龌龊勾当的“两面”做派。表现在对廉洁自律的要求上,就是对人严、对己宽,说一套,做一套,当面是反腐勇士,背地却是腐败蛀虫,这种看似“人格分裂”的背后,其实就是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张洪宝就是典型个例。
“双重标准”缘自特权思维作祟。由于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和占据社会资源,现实生活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诸多便利与际遇,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和心照不宣的特权潜规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可以不做,禁止别人去做的,自己却可以破例。在他们看来,规章制度不过是是用来管束别人和营造氛围的,自己则可以超脱事外,为所欲为。这实际上是把权力特殊化、私有化,完全背离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用权原则。
“双重标准”是诚信缺失的外在表现。“对党忠诚”是党章对合格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内功。“对党忠诚”的行为表现,就是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一视同仁、正人正己。既不能搞人前人后两样,半小时内外有别,更不能严苛他人而放任自己的言而无信。“双重标准”拿廉洁自律的电筒对照他人,却让自己“灯下黑”。这不仅有悖诚信美德,更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的“自律”。“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当适用于对人对己的两个层面,自诩为“能人”的张洪宝,最终难脱“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害己结局。
“打铁先要自身硬”是廉洁自律的最基本意涵。无数事实证明,权力的圣洁与尊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持有者率先垂范、严于律己的人格魅力。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践行廉洁自律要求,就要敬畏法度、严于律己,首先把自己摆进去,恪守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可耍奉行“双重标准”的小聪明。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三严三实”既是对干部作风提出的更新的要求,也当为对廉洁自律意涵的完整解读。尤其是对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而言,践行“三严三实”,更是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坚守慎独慎微的磐石与定力,当不失为破除“双重标准”的最好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