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超标,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被罚11.97万元

19.05.2021  10:18

  5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废气排放超标,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被罚款11.97万元。

  据介绍,2020年9月22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配合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位于五指山市河北西路的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总排放口进行检查。

  根据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所监测项目中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6mg/Nm³(超标0.7倍)、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5月13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197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