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有态度特约

01.12.2015  15:56

  董战峰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副主任

   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于11月29日至11月30日赴法国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活动,并在多个场合阐述中方观点和承诺:“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各自能力原则,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气候治理体系”,让全球看到了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诚恳态度,中国的气候行动也受到全球的广泛赞誉。

  中国虽然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具有强制减排义务,但是本着认识到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的理性认识,中国一直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勇敢担当,做出了在当前发展阶段下无与伦比的努力。

  中国是发展中大国,是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实施低碳基发展战略不仅是中国对全球气候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中国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主动采取多种减排措施,将低碳理念融入到社会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中国在新常态下绿色发展转型的重大机遇和驱动力,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发展道路。中国政府已经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

   中国政府一直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早在1990年国务院就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下设在原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后调整为“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负责中国气候变化领域重大活动和对策;2007年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2008年成立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其他相关部门也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外工作;2010年更是成立了以总理为主任的国家能源委员会。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政策制定与实施 。通过这些战略政策系统而清晰地阐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目标、重点以及相关措施,指导区域、产业。行业按照国家统一战略部署推进。中国是最早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2007年6月,中国政府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也是全球发展中国家第一部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2008年中国政府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路线图;2009年《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宣布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40-45%,并纳入国家规划,而此承诺的碳减排量差不多相当于全球减排量1/4;2013年中国政府颁布《国家适应气候发展战略》,此外,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或者相关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方案等,落实战略与政策。如2011年出台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4年《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等等。2015年6月,中国向IPCC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助贡献,成为第15个提交国家自主贡献的缔约方。根据这份文件,至2030年我国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 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比重提升到20%左右,森林碳汇达到45亿立方米。在中国持之不懈地努力下,中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新能源利用第一大国,在耶鲁大学等单位发布的2014年全球环境绩效指数排名中,中国在能源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方面的绩效排名位居全球首位,这表明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受到了全球充分肯定。

   中国政府除了出台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政策文件外,更是重视通过节能减排与碳减排工作的协同推进。 如中国政府制定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都对应对气候变化予以充分考虑。特别是重视有关立法实施,如《煤炭法》、《电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这些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独立成章论述“绿色发展”,表明了我国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这为我国下一阶段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特别是自2009年向国际社会宣布到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以来,中国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增加森林碳汇和推行碳交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行动。通过艰苦努力,截至2014年底,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9.2:42.6:48.2,产业结构调整对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的贡献度越来越大;“十二五”前四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 13.4%,相当于减排14亿吨二氧化碳;2014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累计下降15.8%,“十二五”有望超额完成下降17%的目标;中国自2005年以来,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全球增量的42%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4亿千瓦,占全球比例已达四分之一,总投资占比世界第一。“十二五”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2%,比2005年提高了4.4%。中国已成为世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中国的碳汇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2014年我国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了21.88亿立方米,远远超过对外宣布的15亿立方米承诺目标。我国正在启动新一轮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国还在大力开展省市、园区、社区的低碳试点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市启动中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此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重庆等省市先后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2015年8月底,7个试点累计交易地方配额约4024万吨,成交额约12亿元;累计拍卖配额约1664万吨,成交额约8亿元。中国承诺到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可以看出,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巨大努力,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中国积极推进建立公平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一,也是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起国之一。2006年1月,中国发表《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动中非在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合作。2008年中国和澳大利亚发表《关于进一步密切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强调发达国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协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中国积极利用与多国领导高层互访契机,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扩大共识。2014年发布《中英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强调按照华沙会议决定,在第21次缔约方会议前通报他们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十分重要;今年6月发布《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强调从现在到2020年加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性;9月中美两国领导人发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再次重申了去年达成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并且中国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11月初发布《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强调以符合强劲经济增长和公平社会发展及2℃以内全球温度目标的节奏在本世纪内实现将全球经济转到低碳道路至关重要。此外,还与印度、巴西等国家和区域组织就气候变化发表联合声明。中国积极加强气候变化双边交流与对话,深化双边合作。如自2014年以来,中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瑞士等国家签署双边气候变化谅解备忘录,与韩国就气候变化协定达成一致,与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试点等。

   2020-2030年中国政府实现碳减排承诺目标面临巨大挑战。 中国现实的国情是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人口占世界人口18.8%的发展中大国,社会公众有改善生活质量,有提高人均能源消费水平的意愿,我国的消费和生产模式仍处于高碳水平,这对下一步向低碳基的绿色转型而言是一个巨大挑战,传统模式的固有惯性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中国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优化调整的难度较大,需要中国在煤炭的清洁利用,替代能源和新能源方面有更大的投入和努力。当然还有一些发达国家从政治、竞争力等角度考虑,从碳排放对中国提出不合时宜的要求等诸多挑战。特别是,中国的碳排放目前主要还是一种政府性推动行为,碳减排的市场经济政策体系还未建立起来,这对2020-2030年如何更有效率地推进碳减排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中国政府还需要在建立碳定价机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进碳资产核算和实施碳金融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当然也需要通过税收减免优惠、补贴以及行业领跑者政策等催化低碳产品和技术创新进程。这一切均表明,中国为了实现2020和2030的碳减排目标还需要做很多很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