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广电村村通专项维护补助资金管理有章可循

20.08.2015  12:37

                  近日,我厅向各市县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专项维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明确:省财政分配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中的“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维修服务工作,市县文体局应结合本地区的“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广播进村工程”建设实际,将该专项经费主要补助给文体局设立并审核认可的“村村通”维修服务站,作为支持服务站点开展维修服务工作的基本运行费用。各市县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县“村村通”专项维修资金补助方案,按规定比例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同时,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完善支付给本市县“村村通”维护服务站点补助资金的相关手续,加强对各维修服务网点检查考核等,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村村通”维修服务网络点运行管理规范化,确保维修服务工作优质高效、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