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告”打击“小广告” 海口市政市容委出新招
原标题:海口市政市容委用“大广告”打击“小广告”
海口市政市容委用“大广告”打击“小广告”
最近路过海口市龙昆南路的市民会发现,在龙昆南路口,有一块数十平米大的户外电子广告牌,而广告牌的内容却有一则打击“小广告”的“大广告”。
为切实解决城市市容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2015年1月15日海口启动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将从2015年年初起至2017年年底,用三年时间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水域、道路交通秩序、市政市容、农村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环境等六个方面的整治工作。其中“小广告”治理也是其中一环。
据了解,小广告被称为“城市牛皮癣”,一直以来,清理不尽、处罚不完。2014年海口启动城市容貌综合整治,海口市市政市容委联合工商、交警、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散发小广告行为,清理整治、教育违章散发小广告行为人1496人次,清缴街头乱散发小广告197.8万张,对违法行为行政拘留人30人次,查处非法印刷企业6宗。但海口街头巷尾,电线杆、路灯、公交站牌、楼体立面等到处是乱张贴的小广告,商业广场、天桥等乱散发的广告宣传单被随意扔在路面,就连机动车等红绿灯时,也有人散发小广告。
对此,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决定于元旦前开展小广告的综合整治,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散发小广告行为。同时,针对乱张贴的小广告,与通讯运营商合作,启用数字化城管“语音呼叫告知系统”,以24小时不间断的呼叫告知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前来接受处罚,直至处罚后恢复正常通话功能。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表示,广大市民、各类广告公司、印刷企业等,禁止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否则将按照《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责令清除,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指使他人张贴、刻画、涂写的,按照对违法行为人罚款数额的五倍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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