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上找用户发低息贷款广告后实施诈骗 临高一男子诈骗他人34900元后被公诉
临高一男子为骗取他人钱财,在抖音上找贷款类视频的评论区后,对评论用户发送虚假广告,称可以提供无抵押低息信用贷款,让对方添加QQ号,然后在QQ上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几个月时间,该男子诈骗五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4900元。11月18日,该起诉书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10月21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该男子依法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24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某在临高老家刷抖音时,看到有人回复其在抖音上的贷款信息,然后就让被害人程某某添加自己的QQ号,接着被告人王某某以查看微信账单为由,诱骗被害人程某某提供其微信账号、微信密码及微信绑定手机的验证码, 被害人程某某通过QQ将微信账号、微信密码及微信绑定的手机的验证码发给被告人,被告人成功登陆被害人程某某的微信之后,开始向被害人程某某的微信好友借钱,主要是以碰到急事需要钱为由,向被害人程某某的亲友借钱,骗被害人程某某的微信好友微信转账到被害人程某某的微信上并提现至被害人程某某的银行卡上,被告人王某某再以刷微信流水单为由,谎称公司财务已经把钱转入被害人程某某的银行卡里,让被害人程某某在浙江省长兴县某厂宿舍处将这些诈骗的钱通过QQ以转账及红包的形式转到被告人另一个QQ号上。被告人王某某共诈骗被害人程某某4500元,后陆续转到自己的银行卡,用于其个人生活消费。
2020年3月6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某在临高老家以同样的诈骗方式,让被害人方某某在浙江省龙游县使用QQ分7笔将7100元转到被告人的QQ上,转了之后,其朋友打电话询问是不是向他们借钱了,方知道被骗。
2020年5月17日晚上,被告人王某某在临高老家又以同样的诈骗方式,让被害人周某甲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某处分5笔转了10000元到被告人的QQ号上。
2020年5月25日晚上及6月2日凌晨许,被告人王某某在海口市美兰区以同样的诈骗方式,骗取被害人罗某某3300元、谭某某10000元。
以上诈骗五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4900元。王某某因本案,于2020年6月24日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事拘留。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4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其具有以下量刑情节: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累犯;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坦白。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