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为女职工放“痛经假” 可带薪休息一天

08.11.2015  15:4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据报道,日前广东省计划为女职工放“痛经假”,有证明可以带薪休假一天。但是这项规定也同时引发了舆论对“痛经假”落地执行难的担忧。尽管如此,媒体还认为,这项举措给已经遗忘这项权利的女职工和单位再次提了个醒。

  实际上,针对女性生理期特殊保护的“暖规定”,早在1993年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当中就已经做了规定,这个规定是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的。2012年国务院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则对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以明确。

  “痛经假”的提法也不仅限于广东,类似的表述在山西、安徽、浙江等地的相关条例或保护办法中都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