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项目执行绩效分析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
项目执行绩效分析的通知
琼财绩〔2014〕225号
省直各单位: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定期绩效跟踪分析制度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项目执行绩效的分析、检查,可以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尤其是预期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制约和反馈,从而不断改进项目管理,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地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现就开展2014年项目执行绩效分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分析项目范围
2014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有120个预算单位,共计413个发展建设类项目,涉及金额162.72亿元(具体见附件1)。
二、项目执行绩效分析内容
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开展立项评审的基础上,围绕项目绩效的关键点,确定16个绩效分析要点,重点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为实现目标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等进行检查分析。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绩效偏差。具体检查内容见《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附件2)。
三、分析检查方法
(一)项目单位自查。每个季度结束后,由项目管理人员围绕“是否存在绩效问题”展开自查,逐项分析填列《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财政重点检查。省财政厅对未按时报送《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或者存在绩效问题的项目,组织进行重点检查,对预期无绩效的项目要取消,对预期不能完成目标的项目要调减预算。
(三)整改督查。省财政厅抽取部分项目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将项目执行绩效分析、报告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绩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项目绩效信息统计制度,逐步形成项目管理和绩效跟踪分析互动循环的机制。
(二)省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本部门项目单位经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的《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并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报送各项目单位《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一式两份。
(三)省直各主管部门应督促本部门各项目单位认真、客观、深入地对项目执行绩效进行分析报告,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省财政厅将对各部门及各项目单位的分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四)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68531775,68538793(传真)
附件:1. 2014年绩效分析项目表(略)
2. 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