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老干部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公示
省委老干部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公示2015-03-17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局包括部门本级及5家下属单位(包括省委老干部局本级、省关心下一代工委办公室、省老年大学、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省老干部休养服务中心、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1987.13万元。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的2万元。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主要是车辆处置收入。
(三)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0.2万元。
(四)单位自有资金:指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17万元,主要是用于活动中心新活动楼设备购置。
二、支出项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151.86元。
共产党其他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履行老干部门职能的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4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老干局系统的离退休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622.24万元。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老干局系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17.98万元
(二)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151.8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708.4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用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等)。2015年预算安排234.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208.41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835.27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5年预算安排835.27万元。主要用于慰问老干部、老干部健康休养等特需管理、老干部活动、比赛、老年教育、书画、关心下一代等事务管理等。
中共海南省老干部局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委老干部局财政拨款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下降2014年下降预算持平。
二、公务车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一般公务车编制20辆,实有车辆19辆;特殊业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2015年预算安排84.72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26.84万元,主要计划用于省内外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参观考察的接待,2014年预算数45.8万元,2015年预算比2014年预算下降40.6%。
下载文件: 省委老干部局2015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