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台联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会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5年预算共安排521.53万元。
二、 支出项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类
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指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65.35万元。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用于群众团体的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91.4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66.96万元。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3.82万元。
4.其他优抚支出:指60岁以上老台胞的生活补贴。2015年预算安排77.6万元。
5.住房公积金:指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015年预算安排16.36万元。
(二)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30.0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146.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23.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60.89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促进琼台两地的交流交往、省内定居台胞事务的管理和台胞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91.44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5年预算安排191.44万元。主要用于台胞事务管理、海峡两岸交流、台胞人才培训和台湾参访交流团等方面的支出。
附表: 省台联2015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