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厅包括财政厅本级和4家下属预算单位(包括:国库支付局、信息中心、票据建帐监管中心、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4年预算安排11655.94万元。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4年预算安排120万元。其中:
1.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4年预算安排85万元,主要是注协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入65万元、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费收入20万元。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2014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是临时铺面出租收入。
(三)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4年预算安排19.5万元。
二、支出项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指用于厅本级及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3779.21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指用于厅本级及下属单位的项目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7211.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厅本级及下属单位的离退休经费。2014年预算安排389.13万元。
3.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用于本级及下属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4年预算安排85.2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厅本级及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2014年预算安排330.16万元。
(二)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厅本级及下属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4583.7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4年预算安排2818.1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4年预算安排1057.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708.46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7211.71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4年预算安排6903.7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实务(财政)、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4年预算安排30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实务(财政)支出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省财政厅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共有5个,包括:财政厅本级和国库支付局、信息中心、票据建帐监管中心、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4个厅属单位。财政厅部门财政拨款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73.8万元,较2013年预算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规范出国出访活动,严控出国人数及出国经费。
根据2014年出国计划,我厅拟安排出国(境)组10次,出国(境)15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财政部团组,目的地为瑞士,主要任务为参加政府采购谈判;2.财政部团组,目的地为意大利,主要任务为参加中意财政合作年度磋商会议;3.省旅游委团组,目的地为美国、欧洲,主要任务为参加考察旅游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一般公务车编制46辆,实有车辆46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2014年预算安排227.91万元,较2013年预算下降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552.53万元,较2013年预算下降19%。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规定标准安排接待。
201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为执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到北京汇报离岛免税、三沙建设等重要工作任务)和接待财政部及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来琼调研考察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接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财政系统来琼开展业务学习交流考察所发生的费用。
附表: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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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854.24 | 73.8 | 227.91 | 227.91 | 0 | 552.53 |
注:1. 预算数为各部门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
2.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