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
附件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金额单位:千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经费拨款 | 29498.5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2,067.90 |
二、非税收入 | 6270.2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2,588.80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十、医疗卫生 | 266.90 | |
专项收入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198.0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6000.00 | ||
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6000.00 | ||
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罚没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270.20 | ||
其他收入 | |||
三、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 | |||
四、债务收入 | |||
五、住房补贴资金 | 7.90 | ||
六、单位自有资金 | 345.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36121.6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6,121.60 |
七、转移性收入 | 十三、结余结转下年支出 | ||
上年结余收入 | |||
政府性基金结余 | 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 | ||
预算外结余 | 专项收入结余结转 | ||
专项收入结余 | 国库管理的收费结余结转 | ||
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余 | 专户管理的收费结余结转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余 | 罚没收入结余结转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结余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余结转 | ||
其他收入结余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结余结转 | ||
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结余 | 其他收入结余结转 | ||
债务收入结余 | 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结余结转 | ||
债务收入结余结转 | |||
住房补贴资金结余结转 | |||
单位自有资金结余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36121.60 | 支 出 总 计 | 36,121.60 |
附件2 部门支出资金来源预算表 附件3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件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5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6 支出预算表(不含分流人员) 附件7 支出预算表(商品服务支出) 附件8 支出预算表(对个人家庭补助) 附件9 支出预算表(分流人员) 附件10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附件11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附件12 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局包括部门本级及5家下属预算单位(包括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省价格成本调查队、省价格监测中心、省价格认证中心、省物价局信息中心)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2949.85万元。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之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627.0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2015年预算安排600万元,主要是天然气差价收入。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2015年预算安排27.02万元,主要是省物价局下洋宿舍区商铺收入。
(三)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0.79万元。
二、支出项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用于物价管理的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206.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258.88万元。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26.69万元。
(二)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671.8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1074.8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222.2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74.71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940.32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5年预算安排19403.2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工作。
附件13 海南省物价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物价局财政拨款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27.6万元,较2014年预算24.05增加14.76%,增加原因是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省价格监测中心增加出国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一般公务车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2015年预算安排123.7万,,与2014年预算126.95万元下降2.62%,下降原因是减少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51.96万元,较2013年预算75.08万元下降30.79%。
省物价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信息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车购置费 | ||||
518-省物价局 | 2,03.26 | 27.60 | 1,23.70 | 1,23.70 | 0.00 | 51.96 |
518001-省物价局本级 | 88.00 | 8.00 | 60.00 | 60.00 | 0.00 | 20.00 |
518002-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 50.48 | 9.00 | 22.48 | 22.48 | 0.00 | 19.00 |
518003-省价格成本调查队 | 12.86 | 0.00 | 9.62 | 9.62 | 0.00 | 3.24 |
518005-省价格监测中心 | 24.10 | 4.60 | 15.70 | 15.70 | 0.00 | 3.80 |
518006-省价格认证中心 | 23.00 | 6.00 | 12.00 | 12.00 | 0.00 | 5.00 |
518007-省物价局信息中心 | 4.82 | 0.00 | 3.90 | 3.90 | 0.00 | 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