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03.09.2016  00:06

海南省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琼财库〔2015〕1231号)要求,现将省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海南省妇联

2016年9月1日

  

海南省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海南省妇联概况

  (一)海南省妇联职责

  省妇联属于省属行政单位,承担着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社会活动,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妇女自身进步,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任务。

  (二)海南省妇联构成

  省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6个职能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海南省机关第二幼儿园(以下简称二园)隶属省妇联。

  2015年核定人员编制83人,实有在职人员104人,其中:省妇联本级在编人员46人,实有在职人员46人;二园在编人员37人,实有在职人员58人,聘用人员21人。2015年一般公务车编制12辆,实有车辆9辆,其中省妇联本级编制9辆,实有7辆;二园编制3辆,实有2辆。

  二、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717.10万元。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89.9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为部门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不足。

  3.事业收入164.88万元,为下属单位(省机关二园)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160.32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91.9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省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8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90.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4.99万元,医疗卫生33.43万元,教育支出772.05万元,农林水务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54万元。结余分配51.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4.5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海南省妇联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29万元,项目支出834.6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1555.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5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413.00万元,主要用于省机关第二幼儿园的基本日常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4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10.24万元。包含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10.24万元;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8.97万元。抚恤金(款)49.2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支出28.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项)4.7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9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3.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缴纳本部门行政单位人员、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102.2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0.05万元,购房补贴2.1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834.6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省妇联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1.4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17.06万元,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主要用于妇女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参与洽谈、技术合作、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5万元。2015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妇女儿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建设情况、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4.69万元,2015年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共61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费;承担全省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全国妇联业务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