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圆满完成2016年药品抽检任务

17.08.2016  13:04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监督,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乐东县局根据《2016年海南省药品抽验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三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年药品抽验任务。 

  一是坚持抽样“二结合”原则。坚持“药品抽样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药品抽样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进行抽验,做到有的放矢、降低抽样成本、提高抽检效率,有序开展药品抽验工作。 

  二是遵从先监督检查后抽样的原则,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及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温湿度储存、储存时间较长、包装破旧、药品的外观发生变化等问题的场所和品种实施针对性抽样,并索取抽样药品的进货证明及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三是科学合理安排抽样进度,有计划安排抽样时间。紧密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保证抽验时间、地域、品种均衡覆盖。 

  截至8月12日,乐东县局圆满完成了2016年抽检任务,共24个品种,51个批次,其中中药材及中药饮片3个品种,9个批次;化学药21个品种,42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