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1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4年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琼事管发〔2014〕27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琼地税办〔2014〕185号)精神,为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有效地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 成立节能宣传活动小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节能宣传活动有序的开展,特成立节能宣传活动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艾群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市局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局属各单位的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 活动主题
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三、 活动时间
2014年6月9日至14日
四、 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 学习宣传(2014年6月9日)
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全局干部对能源节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利用全局各种会议场合,普及节能常识,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的理念,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构建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活动(2014年6月10日至13日)
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的主题,经我局征管机构改革后,把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工作方式及生活习惯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见附件)结合本局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活动,如开展废旧物品回收、低碳出行、宣传节约粮食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节能活动中。并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倡议干部群众以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等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表率示范作用。
(三)活动小结(2014年6月14日)
宣传周活动接近尾声,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对此行活动进行小结以推动节能低碳理念,将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心中。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踊跃参与其中,提高节约意识,形成良好风尚。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对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17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书面总结、活动图片、活动方案等资料报送市局办公室。
附件: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