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座谈会

16.03.2016  17:28

海南人大网消息 (叶小博) 3月14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2016年立法计划座谈会,总结去年我省立法工作,部署新一年工作,推动立法精细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赖朝平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毕志强,副省长陆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介绍了编制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和项目安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主要安排六个方面的立法项目。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相关立法,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二是加强旅游市场建设和管理立法,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四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加强南海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立法,推进海洋强省战略;六是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制度立法,推进人大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去年9月至10月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海南日报、省人大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立法项目建议以来,共征集98件立法建议项目。经论证,共有54件被列入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急需和成熟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拟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19件,包括制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海南生态软件园等三个园区调整和暂停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等,修改了《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第二类为拟批准的地方性法规4件,包括《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若干规定》等;第三类为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31件,包括拟制定《关于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等。

毕志强要求,2016年立法工作要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确保立法工作的精细化,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