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荣获2016年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考核一等奖

29.06.2017  17:05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省检察院获评2016年度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考核一等奖。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决策部署,聚焦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不断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四大新成效。一是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党章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良好氛围。二是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责任要求更加明确。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位检察长从严治检的认识和意识进一步强化。三是执法作风明显改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瞄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持续发力,通过逐案排查发现问题,点名通报督促整改,强化了问责,形成了震慑。四是形成了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风气。制定了加强对检察长监督管理的15条规定,提出了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工作调整交流的6项纪律,出台了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注重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自身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林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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